三農政策
三農産品
發布日期:2024-03-28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村(農牧)、畜牧獸醫、農墾、漁業廳(局、委),新疆生産(chǎn)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局,部機關各司局、派出機構、各直屬單(dān)位:
農業農村技能人才是促進農業技術創新、支撐鄉村發展建設的重要力量。加強農業農村技能人才特别是高級工以上的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對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建設農業強國具有重要意義。爲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bàn)公廳、國務院辦(bàn)公廳印發的《關於(yú)加快推進鄉村人才振興的意見》和《關於(yú)加強新時代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加強農業農村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yú)“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yú)做好新時代人才工作的部署要求,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人才引領發展,緊緊圍繞服務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建設農業強國,健全農業農村技能人才培養、使用、評價、激勵機制,完善政策舉措和工作體系,打造一支愛(ài)黨報國、敬業奉獻、技藝精湛、素質優良、規模宏大、結構合理的農業農村高技能人才隊伍。
(二)目标任務
到2025年,黨委領導、政府主導、政策支持、企業主體、社會參(cān)與的農業農村高技能人才工作體系更加健全,培育體系更加完善,使用制度更加合理,評價機制更加科學,激勵保障更加有力,尊重技能的社會氛圍更加濃厚,農業農村技能人才隊伍規模不斷擴大,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達到1/3。到2035年,農業農村高技能人才隊伍的整體素質明顯提升,結構持續優化,支撐(chēng)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建設農業強國的作用更加凸顯。
(三)工作原則
堅持黨(dǎng)管人才。将黨(dǎng)的領導貫穿農業農村高技能人才工作全過程,加強對高技能人才的政治引領,全方位支持人才、幫(bāng)助人才,千方百計造就人才、成就人才,構建技能人才隊伍高質量發展格局。
堅持服務發展。錨定建設農業強國目标,聚焦保障糧食和重要農産(chǎn)品穩定安全供給、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推進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建設、促進農民增收緻富,提素質、強能力,使高技能人才隊(duì)伍建設與鄉村全面振興需求相匹配。
堅持以用爲本。圍繞用好用活人才,搭平台、創(chuàng)機制、強抓手、建載體,推動人才鏈與産(chǎn)業鏈、創(chuàng)新鏈深度融合,引導激勵保障高技能人才作用發揮,切實增強高技能人才供給能力和供給質量。
堅持協同推進。加強系統謀劃、整體實施,充分調(diào)動(dòng)各方面工作積極性,有效發揮用人主體、管理部門、社會力量等作用,在政策支持、投入機制、服務保障等方面協同發力,形成齊抓共促的良好局面。
二、加強重點(diǎn)領域高技能人才隊(duì)伍建設
(四)加強糧油等重要農産品産業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實施強技促産人才培訓行動,聚焦水稻、小麥、玉米、大豆、油菜、花生等主要糧油作物和棉糖果菜茶等重點經濟作物,在生産大省加快培養一批耕、種、管、收、烘幹、倉(cāng)儲、加工等高技能人才,每個省份每年培訓不少於(yú)1000人。在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培訓中設立糧食和重要農産品保供示範培訓班,每年面向生産大省開展10期專題培訓,培訓不少於(yú)1000名種植技術能手。依托糧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積單産提升和種植業“三品一标”提升行動,鼓勵各地分層級、分類型開展高産競賽,發掘一批種植能手,打造一批高産典型,輻射帶動各地加大種植業高技能人才培養力度。
(五)加強種業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強化種業振興人才支撐,面向國家級育制種基地、國家種業陣型企業、區域性良種繁育基地、水産(chǎn)原良種場(chǎng)等,聚焦種質資源保護利用關鍵環節技能需求,加快培養育種育苗、孵化繁育、仔畜護理等高技能人才。充分發揮種業企業和基地人才培育主體作用,用3年時間在全國選拔培育1000名育種能手,輻射帶動培養1萬名左右種業高技能人才。
(六)加強耕地建設高技能人才隊(duì)伍建設。依托高标準農田建設、耕地地力提升、鹽堿地綜合利用、黑土地保護利用等重大工程項目實施,每年在高标準農田建設激勵省份和黑土地保護工程實施省份培養土壤改良、科學施肥、農業節水、農田水利、耕地質量評估等領域高技能人才不少於(yú)1000人。結合實施國家黑土地保護工程,推介黑土地保護性耕作技能人才典型案例。
(七)加強農機作業服務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圍繞支撐(chēng)農業機械化全程全面高質量發展和提升農機作業服務質量,加快培養農機駕駛操作及維修等高技能人才。結合大豆玉米帶狀複合種植、糧豆輪作和稻油輪作等種植模式,定期分區域開展農機農藝融合關鍵技術專題培訓交流。實施專業農機手培訓行動,每年培訓農機手100萬人次以上。組織開展全國農機一線“土專家”遴選培育工作,選育300名從事農機化技術推廣、生産(chǎn)服務、運用管理的一線“土專家”。開展農機作業服務技能競賽活動,選樹一批作業标兵、維修能手。
(八)加強農業防災減災救災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強化農業防災減災救災人才支撐,聚焦糧油主産省份和災害重發省份,主要面向基層(céng)農技人員、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聚焦旱澇、台風、低溫凍害、高溫熱害等主要災害,開展農業防災減災救災技術措施、設施裝備(bèi)應用培訓,盡快培育一批農業防災減災救災專業技術人員。
(九)加強動植物疫病防控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依托動植物疫病防控體系,開展動植物疫病防控新知識、新技術、新裝備(bèi)應用繼續教育。實施動植物疫病防控技能人才知識更新行動,聚焦非洲豬瘟、高緻病性禽流感、牛羊布病等重點動物疫病和草地貪夜蛾、小麥條鏽病等重大病蟲害防控,發揮農業科研單位、技術推廣單位、涉農院校和企業等主體培訓功能,用5年時間實現基層(céng)動植物疫病防控技能人才輪訓全覆蓋。
(十)加強質量安全檢驗檢測(cè)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聚焦農獸藥安全使用、化肥科學使用和農産品質量安全監測(cè)等重點領域,依托農産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cè)體系,加快培養農産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cè)、種子質量檢測(cè)、農獸藥檢測(cè)、飼料檢驗等方面的高技能人才。圍繞國家農産品質量安全縣創建和推進鄉鎮農産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标準化建設,強化基層(céng)監管和檢測(cè)人才隊伍建設,開展“農安衛士”典型選樹活動。開展農産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cè)技能競賽活動。
(十一)加強鄉村建設和傳統技藝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圍繞實施鄉村建設行動,聚焦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基本公共服務水平提升、人居環境整治提升、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等重點任務,鼓勵各地加快培養鄉村規劃、建設和運營管護等方面高技能人才。加快培育鄉村工匠,指導各地挖掘一批傳統工藝和鄉村手工業者。實施鄉村工匠“雙百雙千”培育工程,遴選認定一批鄉村工匠名師、鄉村工匠大師,設立一批鄉村工匠技能技藝傳承培訓場(chǎng)所。扶持鄉村工匠領辦(bàn)創辦(bàn)特色企業,打造鄉村工匠品牌。
(十二)加強智慧農業和數字鄉村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舉辦(bàn)農民數字素養與技能提升活動,建設一批主要面向農民的數字素養與技能培訓基地,加強智慧農業典型模式、先進技術裝備等的展示交流推廣;開展農民手機應用技能培訓,每年培訓不少於(yú)1000萬人次。舉辦(bàn)農業農村電子商務專題培訓班,每年示範培訓500名電商領域高技能人才。支持各地建設一批農副産品直播電商基地,培養一批直播帶貨技能人才。
三、健全農(nóng)業農(nóng)村高技能人才工作機(jī)制
(十三)構建高技能人才培養體系。構建以涉農職業院校爲基礎,農業企業爲主體,有條件的農民合作社爲補(bǔ)充,政府推動與社會支持相結合的高技能人才培養體系。建立省校合作機制,依托鄉村振興人才培養優質校,爲基層一線“訂單式”培養高技能人才。在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培訓、鄉村産業振興帶頭人培育“頭雁”項目、“耕耘者”振興計劃、“雨露計劃+”就業促進行動中,加大高技能人才培養力度。實施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bāng)扶地區職業技能提升工程,增強職業技能培訓資源供給,帶動促進農民就業創業,加強創新型、應用型、技能型人才培養。深化農業農村領域高技能人才培養東西部協作。将在農業重大工程、科研項目中發揮重要支撐作用的高技能人才,納入高技能領軍人才培育計劃。引導農業企業按規定足額提取和使用職工教育經費,加強高技能人才教育培訓。鼓勵建立健全技能人才柔性流動機制,引導高技能人才下鄉服務。
(十四)健全高技能人才使用機制。将高技能人才配置狀況作爲生産經營性企業參(cān)加農業農村領域重大工程項目招投标、評優和資質評估的重要因素。用人單位在聘的高技能人才在學習進修、崗位聘任、職務晉升、工資福利等方面,可分别比照相應層(céng)次專業技術人員享受同等待遇。暢通高技能人才向專業技術崗位或管理崗位流動渠道。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分享機制,對在技術革新或技術攻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高技能人才給予獎勵。支持各地建設技能大師工作室等,爲高技能人才搭建幹事創業平台。用人單位可實行“高技能人才+科研人員”合作模式,在科研和技術攻關中充分發揮高技能人才創新作用。發揮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和國有農墾企業的人才集聚效應,鼓勵企業通過崗位聘用、聯合攻關、項目合作等多種形式引進使用高技能人才。
(十五)健全高技能人才評價機制。加大新職業和職業标準開發力度,完善農業農村職業分類和标準體系。健全以職業資格評價、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和專項職業能力考核等爲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評價機制。推動農産(chǎn)品質量安全、動植物疫病防控、農機作業與維修等關系公共利益或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産(chǎn)安全的職業,依法依規納入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實行職業資格評價。對育種育苗、綠色種養、智慧農業、農産(chǎn)品加工等技能要求高、涉及糧食和重要農産(chǎn)品穩定安全供給的職業,實行技能等級認定。對涉及鄉村特色産(chǎn)業所需的特有技能,開展專項職業能力考核。支持農業企業按要求健全“八級工”職業技能等級(崗位)序列,自主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評價。打通技能評價與職稱評審通道,打破學曆、資曆、年齡、比例等條件限制,對符合條件的技能人才,可直接認定或破格晉升高級工以上職業技能等級;支持高技能人才參(cān)加農業、工程、實驗等系列職稱評審,鼓勵符合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參(cān)加相應職業(工種)的職業技能評價。加大對農業行業社會培訓評價組織的推薦遴選,加強行業監管、機構自律和社會監督。
(十六)健全高技能人才激勵機制。構建以全國農業行業職業技能大賽、全國農民技能大賽、全國鄉村振興職業技能大賽等爲龍頭、各地技能競賽和涉農院校競賽爲基礎、專項競賽爲補(bǔ)充的農業農村技能競賽體系,推行“以賽代評”,符合條件的直接認定相應技能等級。推動有影響力、代表性的農業項目納入世界技能大賽和全國職業技能大賽賽項。鼓勵農業企業對競賽獲獎選手建立與崗位使用及薪酬待遇挂鈎的長效激勵機制。定期組織遴選全國農業農村技術能手,優先推薦參(cān)評中華技能大獎、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五一勞動獎章、全國技術能手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表彰獎項。鼓勵各地健全農業農村高技能人才激勵制度,加強政策引導和獎勵扶持,在進修培訓、項目審批、信貸發放等方面給予優惠政策。
四、強化保障措施
(十七)加強組織領導。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将農業農村高技能人才工作納入本地區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和人才隊伍建設總體部署,制定高技能人才培養規劃、實施方案,明確(què)責任分工,加強統籌協調,確(què)保工作落實。依托鄉村人才振興工作聯席會議等協調機制,争取相關部門支持,形成協同推進合力。引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涉農院校和社會組織等積極參(cān)與高技能人才培養建設工作。
(十八)加強政策支持。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在面向鄉村人才的培育項目中,将符合條件的高技能人才納入培訓範圍。将農業農村高技能人才納入本地區人才目錄,統籌利用現有政策、資金、項目、平台,強化對農業農村高技能人才培養和使用的專門支持。依托農業産(chǎn)業化龍頭企業、國有農場(chǎng)、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業科研單位、涉農院校、社會組織等,遴選建設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對高技能人才在金融等政策上加大扶持力度,納入信貸直通車服務範圍。
(十九)加強管理服務。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将農業農村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作爲鄉村人才振興重要任務來抓,加強高技能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設,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庫,充分運用大數據、雲計算等手段,提升高技能人才管理服務水平。按照全覆蓋、可及性、便利性的要求,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評價服務體系。加強高技能人才服務平台建設,爲高技能人才提供政策咨詢、職稱(chēng)申報(bào)、項目申報(bào)、融資對接等服務。
(二十)加強宣傳(chuán)引領。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採(cǎi)取多種方式,大力弘揚勞模精神、勞動精神、工匠精神,宣傳(chuán)農業農村高技能人才在鄉村振興中的作用和貢獻,在全社會營造重視、關心、支持農業農村高技能人才發展的良好氛圍。支持各地開展優秀高技能人才典型選樹、多種形式的技能競賽活動,進一步激發人才創新創造熱情,引導帶動廣大技能人才提升技藝技能、争創優異業績。
農業農村部
2024年2月4日